江苏高淳农村商业银行被罚189.9万元: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等
Xin Lang Cai Jing·2026-02-06 12:53
2月6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江苏高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类型,受到警告、通报批评,罚款189.9万元。 1.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 2.违反账户管理规定; 3.违反网络安全管理规定; 4.违反数据安全管理规定; 10.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侯某萍(江苏高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对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负有责任, 被罚款2万元。 1.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 侯某萍(江苏高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对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负有责任, 被罚款2万元。 刘某(江苏高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贷管理部)对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负有责任,被罚款5万元。 | |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 | | | 作出行政处罚 | 作出行政处罚 | 公示期限 | | --- | --- | --- | --- | --- | --- | --- | --- | | 序号 | (姓名、职 | 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 决定机关名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