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部门印发通知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 一文划重点
Yang Shi Xin Wen Ke Hu Duan·2026-02-06 13:01
境内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境外发行挂钩人民币的稳定币 近期,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RWA)代币化相关投机炒作活动时有发生,扰乱经济金融秩序,危 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通知》提到,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等虚拟货币都不 具有法偿性,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今天,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 知》,通知有哪些重点内容?与2021年央行等十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 炒作风险的通知》,也就是237号文相比,此次《通知》有哪些修订以及首次提出的明确规定?一文解 读。 现实世界资产(RWA)代币化是指使用加密技术以及分布式账本或者类似技术,将资产的所有权、收 益权等转化成为代币(通证)或者具有代币(通证)特性的其他权益、债权凭证,并进行发行和交易的 活动。 此次《通知》明确在境内开展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活动,以及提供有关中介、信息技术服务等,涉嫌非 法发售代币票券、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业务、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应予以禁 止;经业务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同意,依托特定金融基础设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