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量电价机制更新 储能电站从重规模走向重质量
Jing Ji Guan Cha Wang·2026-02-07 05:29
即使在假期,上周末(1月31日至2月1日),储能开发商依然在加急备案储能电站开发项目。 这是因为在1月30日晚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下称"114号文"),重新制定了煤电机组和抽水蓄能 机组的容量电价机制,明确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可对天然气发电建立容量电价机制,并首次将新型储能电站纳入容量电价机制。 在容量电价机制下,煤电机组、抽水蓄能机组等可根据成本获得一定固定收益,以补偿其在支撑电网稳定安全运行中发挥的作用。容量电费将计入电网系统 运行费之中。 新型储能电站纳入容量电价机制后,意味着其也能获得一定程度的固定收益。 "新型储能纳入容量电价机制,标志着独立新型储能完整收益版图成型。通过电能量、辅助服务、容量电价三大受益板块协同发力,2026年将成为独立新型 储能市场化发展元年。"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副秘书长李臻说。 根据已发布的相关政策,一个典型100MW储能电站,在容量电价机制下可获利超过千万元。 但业内人士也向记者表示,根据114号文内容,储能电站并不能"躺平",反而需要进一步提升自身运营能力和技术水平,才能"赚到这笔钱"。 远景能源高级副总裁田庆军表示,过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