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厨房制作菜肴不算预制菜
Xin Lang Cai Jing·2026-02-07 06:21

昨天,国家卫健委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制菜》(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标 准首次系统界定预制菜定义与管理范畴,规定预制菜不得使用防腐剂,保质期最长不应超过12个月,提 出全链条安全要求,以保障消费者饮食健康与营养品质。 定义 使用原料来源须可追溯 在原料安全方面,标准要求预制菜使用的畜禽、水产、粮食等所有原料均需符合相应安全标准,不得使 用腐败变质原料,并应确保来源安全可靠、可追溯。 生产过程则需重点管控交叉污染风险,例如要求生鲜水产品、新鲜果蔬的预处理车间必须设置独立的清 洗区域,并对解冻、投料、温度控制等关键环节作出操作性规定。 此次征求意见的标准首次对预制菜的概念进行了细化明确。标准规定,预制菜是指以一种或多种食用农 产品及其制品为原料,使用或不使用调味料等辅料,不添加防腐剂,经工业化预加工制成,配以或不配 以调味料包,加热或熟制后方可食用的预包装菜肴产品。 值得注意的是,标准明确将4类食品排除在预制菜管理范畴之外。具体包括:主食类食品、仅经清洗去 皮和分切处理的净菜类食品、开袋即食的食品(如预包装火腿肠、泡椒凤爪),以及仅向自己连锁餐饮 门店配送的中央厨房制作食品成品或半成品。标准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