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晨处罚结果公布
Nan Fang Du Shi Bao·2026-02-07 10:19
据浙江政务服务网最新公开信息,金晨因交通事故后逃逸被罚款1500元。 据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详情,案件名称为"金某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案",执法部门为浙江绍兴市公安局柯桥 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为2026年1月30日。 公开信息称,被处罚对象金某,驾驶证号3701**********28,准驾车型:C1,于2025年03月16日15时07分驾驶沪FE95号小型汽车在绍兴市柯桥区湖 塘街道岭下村公交车站附近实施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决定给予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 3 浙江政务服务网 [0智师· | | | | | 国家政务服务平台 浙江省人民政府 无障碍 长辈版 君 | | --- | --- | --- | --- | --- | --- | | 首页 | 企业服务 | 个人服务 | 部门服务 | 好差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