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药企卖疫苗等生物制品不再按3%简易计税
Di Yi Cai Jing·2026-02-08 08:36
安永研报解读称,这意味着自2026年1月1日起,上述一般纳税人销售以上自产生物制品或经营生物制品,不再适用3%的简易征收率,而应当根据具体生 物制品种类确定适用税率,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并可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2026.02.08 本文字数:1773,阅读时长大约3分钟 作者 |第一财经陈益刊 2026年之前大中型药品经营企业卖疫苗等生物制品,可以选择简易办法按照生物制品销售额和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而这一优惠政策从今年起将 取消。 近期,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布《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下称《公告》),其中明确了今年起仍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项 目,但并没有提及生物制品简易计税政策。 《公告》称,除本公告和增值税法、增值税法实施条例、《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的公告》外,在2025年12月31日前制发文件规 定的国内环节增值税优惠政策同时停止执行。 资深税务专家李军告诉第一财经,这意味着今年生物制品不再适用简易计税政策。 安永研报认为,对于以往选择简易计税的生物制品企业而言,尽管可以抵扣进项税额,但由于生物制品行业的特殊性(如研发投入大、部分原材料难以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