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拖欠1.72亿元重组款,派斯林称公司利益已受损

2月6日晚,派斯林(600215)发布公告,就上交所下发的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进行全面核实和回复。派斯林回函表示,交易 对手方长春经开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控集团")未能按约支付第三期股权转让款剩余1.72亿元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并继续履约,且违 反承诺未按照承诺时间付款,损害了上市公司利益。 据派斯林于2025年12月31日晚公告披露的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下第三期股权转让款的支付进展,公司于2023年向国控集团转让子公司100%股权,约定的 1.82亿元第三期款项本应于2025年6月30日前支付,后延期至12月31日。但截至12月30日,公司仅收到该期款项中的1000万元,剩余款项被再次延期至 2026年6月30日前支付。 对此,上交所近日下发监管函,要求派斯林说明国控集团价款支付多次延期的合规性、合理性,是否构成公开承诺的违反,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并要 求国控集团应当切实履行前期约定及承诺,及时尽快足额支付相关款项。 派斯林回复称,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始终高度重视本次交易股权转让款项收回工作,将其列为首要重点核心工作。公司通过成立专项工作组推 进催收,实地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