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境内开展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有关负责人就《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答记者问
Jin Rong Shi Bao·2026-02-09 02:04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中 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以下 简称《通知》)。日前,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有关负责人就《通知》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通知》的出台背景是什么? 答:2021年,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盛行,扰乱经济金融秩序,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按照党中央、 国务院决策部署,中国人民银行联合有关部门共同发布了《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 险的通知》,坚决打击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整顿虚拟货币乱象,取得明显成效。 近期,受多种因素影响,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投机炒作活动时有发生,风险防控面临新 形势、新挑战。为进一步完善监管政策,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风险,切实维 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 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等八部门,会同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 院,在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新的风险形势,对原文件进行修订,形成了《通知》。 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