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金融监管分局同意撤销太平洋产险苏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支公司枫桥营销服务部
二、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应做好机构撤销后有关业务的衔接工作,防止产生不良影响。 三、接此批复文件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应立即停止上述机构一切经营活动,于15个工 作日内向苏州金融监管分局缴回许可证,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2026年2月2日,苏州金融监管分局发布批复称,《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关于撤 销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支公司枫桥营销服务部的请示》(苏市太保 产〔2025〕28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支公司枫桥营销服务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