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桂园:杨惠妍收到上交所纪律处分决定书 因公司未能及时披露债务逾期情形
转自:智通财经 【碧桂园:杨惠妍收到上交所纪律处分决定书 因公司未能及时披露债务逾期情形】智通财经2月10日 电,碧桂园在港交所公告称,本公司及本公司执行董事及主席杨惠妍、执行董事及联席主席莫斌及执行 董事及财务负责人伍碧君于近期收到上交所出具的《纪律处分决定书》,由于本公司未能按照上交所的 相关债券上市规则等规定及时披露本公司于2023年8月至12月、2024年1月至6月、2024年7月至12月存在 债务逾期情形,上交所分别对本公司、杨女士、莫先生、伍女士及其他具名人士作出自律监管措施决 定,对本公司及该等人士予以通报批评,并记入诚信档案。鉴于相关违规乃由于本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 及时披露债务逾期情形,并非因相关人士怠于履职尽责,因此董事会(杨女士、莫先生及伍女士除外) 认为无理由对杨女士、莫先生及伍女士的诚信及能力存疑,杨女士、莫先生及伍女士继续担任本公司执 行董事为合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