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融资新规重塑A股控制权变更逻辑
Zheng Quan Ri Bao·2026-02-10 15:41
■张敏 2月9日,沪深北交易所宣布优化再融资一揽子措施。其中,三大交易所均对以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为目 的的锁价定增作出规定,即"上市公司及发行对象应公开承诺在批文有效期内完成发行"。深交所提 出"相关主体违背承诺的,严肃追责,防止'忽悠式'再融资";北交所提出"未履行承诺交易所可以予以自 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事关治理结构、业务方向与战略布局的根本性调整。近年来,以锁价定增方式谋 求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案例增多,部分交易逐渐偏离产业本质,沦为股价炒作工具:一些收购方借方案官 宣制造重组预期,推动股价短期冲高,却不尽快注资,后又以资金未到位、外部环境变化等理由拖延发 行,甚至终止交易。 过去,部分资本将上市公司视为"壳资源",以控制权变更为噱头进行股价炒作,赚取短期价差,并非通 过产业赋能实现上市公司转型升级;新规建立约束机制,倒逼潜在收购方必须以"产业整合者"的身份参 与交易:能否为上市公司注入核心技术,帮助其拓展市场渠道、优化管理体系?双方的资源整合能否产 生"1+1>2"的协同效应?能否助力上市公司实现发展突破? 对上市公司而言,未来遴选股东的标准将从"谁出价高"转向"谁能创造长期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