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审众环被沪深两交易所通报批评 年审宜华集团违规
Zhong Guo Jing Ji Wang·2026-02-11 02:33

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11日讯 上海证券交易所5日发布了关于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2026〕22 号)。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5〕77号)查明的违规事实,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宜华集团)时任 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所)及其时任年审签字 注册会计师彭翔、汤家俊、廖利华在信息披露、职责履行方面,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中审众环所为宜华集团提供审计服务,出具的2017年、2018 年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中国证监会另案查明,2017 年、2018 年,宜华集团披露的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中审众环所 为宜华集团2017年、2018年年度财务报表提供审计服务,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上述 审计业务收入共计 1,169,811.32 元(不含增值税)。中审众环所在审计执业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出具 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其中,2017 年年度审计报告的签字会计师为汤家俊和彭翔,2018 年年度 审计报告的签字会计师为廖利华和彭翔。 (二)中审众环所在对宜华集团2017 年、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