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亿爆雷案一审落槌:雪松控股判罚11亿元、实控人获无期,兑付方案待解
2月10日晚,ST雪发(002485.SZ)公告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当日公开宣判,公司关联方雪松 控股、实际控制人张劲等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背信运用受托财产、妨害作证一案。 不过,ST雪发表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未收到相关判决书,具体结果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 的判决书载明的为准。2月11日,ST雪发涨停,报收5.05元/股,该公司已连续3日涨停。 参加此次庭审的投资人赵先生(化名)透露,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其中,雪松控股犯 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合计判处罚金11亿元。雪松控股实际控制人张劲被判无期徒刑,没 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高管被判处有期徒刑,期限在三年半至十五年不等,追缴违法所得,并处罚金15 万元至110万元不等。 目前,相关判决书并未公开。 雪松控股犯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针对此次案件宣判对公司的影响,ST雪发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关联方及张劲 涉及案件的判决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在业务、资产、机构、人 员、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性,不会导致公司业务的经营出现重大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