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儿研所发文称院内制剂遭仿冒虚假宣传!已启动专项维权
Nan Fang Du Shi Bao·2026-02-12 02:22

声明表示,目前发现的侵权产品普遍具有以下特征之一或多项。例如侵权产品名称或包装高度仿冒、侵 权产品不具备合法批准资质、侵权产品虚假宣传、侵权产品配方不明确、质量无保障和侵权产品销售渠 道明显异常。 针对上述侵权行为,院方表示,已委托专业法律团队启动专项维权行动。 对此,首都儿科研究所及首都医科大学附属首都儿童医学中心声明,院内制剂(包括但不限于肤乐霜、 二甲硅油乳膏、双黄祛湿洗剂等)均为依法批准、规范管理的医疗机构制剂,取得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 部门核发的"京药制字"批准文号或"京药制备字"备案号,仅限于院方门诊、互联网诊疗及经北京市药品 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合作医疗机构,凭执业医师处方使用。 2月12日,南都N视频记者从首都儿科研究所及首都医科大学附属首都儿童医学中心获悉,院方发现市 场上出现多起未经授权,擅自使用与院方院内制剂"相同或高度近似名称、包装、标识"的化妆品、医疗 器械,甚至消毒产品等,存在非法宣传并对外销售的不法行为,严重误导家长产品选择。院方严正声 明,已委托专业法律团队启动专项维权行动。 声明称,院方发现市场上出现多起未经授权,擅自使用与院方院内制剂"相同或高度近似名称、包装、 标识"的化妆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