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供加价” 加到何年何月
Xin Lang Cai Jing·2026-02-12 21:36

(来源:天津日报) 转自:天津日报 国家与地方三令五申,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是为市场主体减负、让政策红利直达终端用户 的重要举措。然而,政策实施并持续规范多年后,我市部分区域仍存在转供电加价现象,甚至衍生出转 供水环节的类似收费争议。 ▶事件一 宝坻区灵秀丽苑 1度电物业收费1.3元 宝坻区灵秀丽苑36号楼居民刘先生于2018年购买了该楼内一套商住两用房,长期被负责电力管理的物业 公司收取高额电费,起初每度电1.6元,经业主多次反映后降至1.3元,但仍远高于小区内其他执行直供 电的楼栋。该楼100多户居民曾多次通过天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投诉,相关部门的答复是该楼属于 商住两用性质,执行商业电价标准。"商业用电峰时段每度8角多,谷时段才4角多,平均下来也就6角左 右,可现在物业却加价近一倍收费。"刘先生对这个解释不认同。 转供电是指电网企业无法直接供电到终端用户,需由其他主体(即转供经营者)进行电力转供的行为。 从缴费方式上看,如果电力用户不是直接向电网企业缴纳电费,而是通过物业、开发商或其他机构购 电,则很可能属于转供电范畴。自2018年起,我市持续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中的不合理加价行为,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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