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了《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被继续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因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出 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公司股票于 2025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若公司2025年度仍然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7条规定的不符合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 市风险警示的情形,或者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 险。 二、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6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因第9.3.2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 (三)项规定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应当在其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的会计年度结束 后1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