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进一步规范黄金市场经营行为
Xin Hua Cai Jing·2026-02-13 02:37
新华财经北京2月13日电据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网站13日消息,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深圳市市 场监督管理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深圳市互联 网信息办公室、深圳市公安局、深圳市商务局、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圳市通信管理等部门日前联 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黄金市场经营行为的公开提示,明确了企业、个人、金融机构及非银行支付机构 的黄金业务禁止性行为。 不得冒用"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身份,或对商品销售状况等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 导消费者或其他经营者;严禁使用"黄金会大涨""买金赚大钱"等绝对化用语,不得夸大产品价值或投资 回报。 企业、个人、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从事非法黄金业务,涉嫌非法经营、合同诈 骗、组织领导传销、洗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违法犯罪活动,请立即停止相关行为。有关部门将依法 依规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打击。 不得用非贵金属材料冒充纯金等贵重材质,严禁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不得在标价外加价或 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 其中在企业黄金业务禁止行为方面明确提出:不得违规开展黄金预定价交易、杠杆交易、延期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