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允许房地产项目缓建、降低企业违约金
Mei Ri Jing Ji Xin Wen·2026-02-13 03:17

近日,佛山市出台《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支持房地产项目缓建的通知》及《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限 时优化存量项目违约金核算标准的通知》。上述文件明确,凡是在2025年9月16日前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的房地产项目,若尚未开工或已开工但未竣工,均可在出让合同或其补充协议约定的开竣工期限前提出 缓建一年申请。 另外,对已产生开竣工违约行为的房地产项目,应核定自违约之日起至2025年11月18日期间的违约责 任,若产生违约金并足额缴纳的,同样适用本通知的缓建政策。 这是精准纾困房企、稳定市场预期的关键举措。通过最长一年缓建与降低违约金,为房企提供宝贵发展 空间,同时保障项目有序推进与购房者权益。 原标题:佛山:允许房地产项目缓建、降低企业违约金 编辑:李宏伟 责编:邓萍 审核:罗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