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首次明确辅助驾驶情形下刑事责任认定
Cai Jing Wang·2026-02-13 09:15

2026年2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48批指导性案例(指导性案例268-272号)。这是最高人民法院首 次发布道路交通安全刑事专题指导性案例。本批指导性案例旨在解决道路交通安全刑事案件审判实践中 的争议问题,明确类案裁判规则,统一法律适用,促进提升相关案件办理质效,并发挥司法裁判的警 示、教育、引领功能,促进全民守法,有效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本批指导性案例包括1件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1件交通肇事案、3件危险驾驶案,主要明确了以 下裁判规则。 第一,明确毒驾肇事案件的定罪量刑规则。吸毒系违法、自陷行为。吸毒后驾驶机动车,主观恶性比饮 酒后驾驶机动车更大,危险性也更大,应当从严惩处。但是对毒驾的定罪量刑,在实践中仍然面临一些 问题与争议。例如,对于毒驾肇事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行为,何时应认定为交通肇事罪,何时应认定为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较难把握;对于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的毒驾案件,应当如何 把握死刑适用标准,也需要强化规则指引。对此,指导性案例268号《严某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案》明确,行为人明知吸食、注射毒品后会产生幻觉、昏迷等严重不良反应,驾车上路会有发生交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