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等四部门印发《关于统筹建立常态化金融支持机制 助力防止返贫致贫和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
Mei Ri Jing Ji Xin Wen·2026-02-14 03:43

《意见》要求,要强化金融多业态协同,发挥债券市场融资功能,鼓励金融机构尤其是欠发达地区地方 法人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三农"等专项金融债券。构建资本市场综合支持体系,继续实施企业上市"绿 色通道"政策。创新发展保险产品和服务。强化政策保障和组织实施,充分发挥货币、信贷政策的激励 作用,引导金融机构持续加大对乡村振兴领域尤其是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欠发达地区的信贷资源投入。 建立健全常态化的金融帮扶政策效果统计与动态监测机制,定期跟踪分析政策落实成效。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将加强与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农业农村部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及时总结 常态化帮扶和乡村振兴金融服务工作特色经验做法,加强统计监测与考核评估,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 制,助力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意见》提出,要健全重点人群开发式金融帮扶长效机制,调整优化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完善农户小额信 用贷款政策,常态化支持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发展。发挥金融助力产业帮扶带动作用,鼓励金融机构开发 特色优势产业贷款,有条件的地区可提高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建立分层分类的欠发达地区金融支持 机制,坚持新增金融资金优先满足、新增金融服务优先布设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