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辅助驾驶醉驾睡觉担刑责 最高法首次明确:激活辅助驾驶功能后 驾驶人仍负行车安全责任
Mei Ri Jing Ji Xin Wen·2026-02-14 05:42

2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48批指导性案例(268–272号),这是最高法首次发布道路交通安全刑事专题指导性案例。 其中,指导性案例271号《王某群危险驾驶案》明确:车载辅助驾驶系统不能代替驾驶人成为驾驶主体。驾驶人激活辅助驾驶功能后,仍是实际执行驾驶任 务的人,负有确保行车安全的责任。即使行为人利用私自安装的配件逃避系统监测、不在主驾驶位操控车辆,仍应作为驾驶主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根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观察,本次发布前,关于"开启辅助驾驶后发生事故,驾驶人是否担刑责"在法律界虽有讨论,但并无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讨论通过的全国性裁判规则。人民法院案例库虽于2025年11月收录该案裁判文书,但此时该案例属于"参考案例",仅作为生效判决入库归档,不具有强制参 照效力;而本次将其遴选为"指导性案例",意味着该案的裁判要点自此具备强制参照效力。 图片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官网 辅助驾驶系统不能代替驾驶人成为驾驶主体 案情显示,2025年9月13日,被告人王某群饮酒后驾驶汽车返回小区,后又驶离并激活辅助驾驶功能,设置目的地,使用私自加装的"智驾神器"模拟手握方 向盘,逃避系统脱手监测,其本人则移至副驾驶位睡觉 ...

开启辅助驾驶醉驾睡觉担刑责 最高法首次明确:激活辅助驾驶功能后 驾驶人仍负行车安全责任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