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市启富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Xin Lang Cai Jing·2026-02-14 07:11
深圳市启富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未依法进行备案即开展上市公司收购、股权激励事项财务顾问相关业 务。二是在营销过程中存在误导性、夸大宣传,向客户承诺投资收益或未提示投资风险。三是部分未在 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登记为证券投资顾问的公司人员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四是合规管理不到位。五是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不到位。 上述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六十条第二款、《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 案管理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52号)第八条、《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2号)第三条、《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66号)第七条、第九条、第十 九条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证券期货投资者适 当性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深圳市启 富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你公司应对上述问题深入全面整改,并于收到本决 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 炒股就看金麒麟分析师研报,权威,专业,及时,全面,助您挖掘潜力主题机会! 如果对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