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银行因违反账户管理规定等被罚4350余万元,21名责任人共计被罚120.5万元
文某燕(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控合规部)、邵某亮(建信金融科技有限责任公司Big Data中 心)对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负有责任。 上述21名责任人共计被罚120.5万元。 2月14日金融一线消息,央行披露的行政处罚公示显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类型,受到警告,没收违法所得55.097567万元,罚款4295.51万元,合计罚没4350.607567万元。 李某(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金融部)、房某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结算与现金管理 部)、卢某彬(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结算与现金管理部)、肖某(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 汉数据中心)对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负有责任。 韩某(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王某(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络金融部)、侯 某利(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金融部)、陈某(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对违 反特约商户管理规定负有责任。 廖某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现金服务中心)对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负有责 任。 唐某(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乡村振兴金融部)、梁某(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