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提升金融支持力度精度和实效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Jin Rong Shi Bao·2026-02-24 01:28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统筹建立常态化 防止返贫致贫机制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 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部署要求,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加快构建过渡期后常态化金融帮扶机 制,持续提升金融支持的力度、精度和实效,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推动城乡融合发展,近日,中国 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关于统筹建立常态化金融支持机制 助 力防止返贫致贫和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要健全重点人群开发式金融帮扶长效机制,调整优化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完善农户 小额信用贷款政策,常态化支持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发展。发挥金融助力产业帮扶带动作用,鼓励金融机 构开发特色优势产业贷款,有条件的地区可提高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建立分层分类的欠发达地区金 融支持机制,坚持新增金融资金优先满足、新增金融服务优先布设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加大对民族地 区、革命老区、边疆地区等区域的金融资源倾斜力度。 《意见》强调,要强化重点领域金融资源投入,做好粮油生产金融服务,支持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 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