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对20家日本实体实施出口管制
Jing Ji Guan Cha Wang·2026-02-24 09:02
商务部2月24日对外发布两则公告,决定将20家日本实体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单,同时决定将20家日本 实体列入关注名单,两则公告均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公告表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等法律法 规,为维护国家安全利益、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将三菱造船株式会社、三菱重工航空发动机株式会 社、川崎重工航空宇宙系统公司等20家参与提升日本军事实力的日本实体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单,并同 步采取系列严格管控措施。 一是将三菱造船株式会社等20家参与提升日本军事实力的实体列入管控名单。列单后的措施主要包括两 个方面,一方面是禁止出口经营者向上述实体出口两用物项。另一方面是禁止境外组织和个人将原产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两用物项转移或提供给上述实体。正在开展的相关活动应当立即停止。 二是将斯巴鲁株式会社等20家无法核实两用物项最终用户、最终用途的日本实体列入关注名单。列单 后,出口经营者向上述实体出口两用物项,不得申请通用许可或者以登记填报信息方式获得出口凭证; 申请单项许可时,应当提交对列入关注名单实体的风险评估报告,并提供不将两用物项用于一切有助于 提升日本军事实力用途的书面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