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帕瓦与浙江路加加工合同纠纷终审落定: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月25日,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88184,证券简称:ST帕瓦)发布公告,披露了其与浙江路加新材料有限 公司之间加工合同纠纷案件的最新进展。根据公告,公司因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后,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近日作出终审判 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近日,ST帕瓦收到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二审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公告显示,该判决为终审判决,目前诉讼事项尚未进入执行阶段。 针对本次诉讼的终审结果,ST帕瓦在公告中表示,公司将根据判决结果的执行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影响金额将以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同时,公司强调,截至目前各项业务经营正常,预计该诉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 重大不利影响。 本次诉讼的起因源于2024年11月12日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ST帕瓦作为委托方,向浙江路加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原料,委托 其加工硫酸盐。然而,ST帕瓦方面指称,被告浙江路加新材料有限公司在持有合计约122.84万公斤货物的情况下,既不履行加工 义务,也未返还加工原料。 在一审中,ST帕瓦向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