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发布楼市“沪七条”,进一步优化调整房地产政策
Cai Jing Wang·2026-02-25 05:38
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或成年单身人士购买外环内住房的,购房所需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年 限,调整为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1年及以上。 为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2月25日,上海市住房城乡建 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优 化调整本市房地产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26年2月26日起施行。 一、进一步调减住房限购政策 服务宜居安居,促进职住平衡,聚焦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通知》明确进一步调减住房限购政策。 二、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发挥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作用,满足缴存人在不同阶段的宜居安居需求,《通知》规定优化住房公积金 政策。 一是适度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将缴存人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从160万元 提高至240万元,叠加多子女家庭和购买绿色建筑最高贷款额度上浮政策(最高上浮35%),本市公积 金家庭贷款最高额度可达到324万元。对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也相应予以提高。 二是优化贷款套数认定。对于已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本市缴存人家庭,在本市无住房或仅有1套住房、 且当前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