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达股份: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日报网讯 2月25日,隆达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的 《关于更换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国联民生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原指定苏锦华先生和金城先生担任保荐代表人,负责保 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现金城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 工作有序进行,国联民生委派胡向春女士接替金城先生担任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对公司的持 续督导责任。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苏锦华先生和胡向春女士,持续督导 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止。前述期限届满后因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国联民生就相关事项继续履 行持续督导义务,本次变更不影响国联民生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