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消防救援人员法草案首次审议 明确招录和退出等制度
Yang Shi Xin Wen·2026-02-26 02:03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是应急救援的主力军和国家队。国家消防救援人员法草案也首次提请本次全国 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月25日至26日在北京举行。 应急管理部副部长 徐加爱:严格惩戒,规定国家消防救援人员因在灭火救援现场拒绝执行职责等被开 除的,不得录(聘)用为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违反队伍纪律的,必要时可采取停止执行职 务等措施。 草案共7章47条,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徐加爱在向常委会会议作说明时介绍,草案体现对国家消防救援人 员的管理与保障相结合,既加强人员管理,又提供相应的待遇保障。草案明确招录、退出等制度,明确 经费保障和工资待遇;明确身份属性,规定国家消防救援人员是指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中纳入国家 行政编制、授予消防救援衔的人员。在规范人员管理方面,草案作出了规定。 应急管理部副部长 徐加爱:一是实行分类管理。分别明确管理指挥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消防员的管 理办法。二是明确职务对应关系。三是明确招录、退出等制度。要求建立完善国家消防救援人员招录、 考核、训练等各项制度,并实行专门的退出管理。 实施监督惩戒方面,草案规定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应当对国家消防救援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