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丨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Xin Lang Cai Jing·2026-02-26 12:29
本规定所称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包括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以下简称平台提供者)、通过网 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或者自建网站提供餐饮服务的经营者(以下统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 第三条 从事网络餐饮服务活动,应当遵守国家食品安全和电子商务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诚信自律,接 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 第四条 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风险管理、社会共治的原则。 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2026年1月2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23号公布 自2026年6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督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保证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等法律、行政法 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依法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行为及其监督管 理,适用本规定。 第五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组织、指导全国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除本规定对网络餐饮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