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财会监督条例
Xin Lang Cai Jing·2026-02-26 21:46
(来源:新华日报)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监督事项 第三章 监督实施 第四章 监督结果运用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开发区管理机构按照职责做好财会监督工作。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财会监督工作,严肃财经纪律,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 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实施财会监督,适用本条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 定。 本条例所称财会监督,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对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以下统称监 督对象)的财政、财务、会计活动实施的监督。 对人民政府驻外机构的财会监督,依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条 财会监督工作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循依法、规范、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问题导 向、精准施策,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相结合,提升监督效能。 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财会监督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财政部门主责监督、有关部 门依责监督、各单位内部监督、相关中介机构执业监督、行业协会自律监督的财会监督体系,完善横向 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