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前,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新余市宝隆项目投资 中心(有限合伙)[曾用名新余市宝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余宝隆")]持有公司无 限售条件流通股27,781,546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4.27%。上述股份为新余宝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前取得及公司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股份。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注:当前持股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及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5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93),公司股东新余 宝隆计划自该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减持期间2025年11月27日至2026年2月26日)通过集 中竞价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9,500,000股,合计不超过公司当时总股本的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