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和规范银行开展 人民币跨境同业融资业务
Jin Rong Shi Bao·2026-02-27 00:48

2月26日,央行官网发布《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人民币跨境同业融资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以下 简称《通知》),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就此答记者问。 二是引入逆周期调节机制。明确将境内银行人民币跨境同业融资净融出余额与其资本水平、资金实 力相挂钩,通过跨境业务调节参数、宏观审慎调节参数进行调节。参数初始值的设置统筹兼顾了业务发 展和风险防范的需要。中国人民银行将综合考虑人民币离岸市场发展、跨境资本流动形势以及银行展业 情况等因素,适时调整参数。 三是支持境内银行顺应市场需求、依法合规开展业务。《通知》明确展业银行应具备较强的国际结 算业务能力,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和内控机制,由银行总行或外国银行境内分行(境内管理行)归口管 理。 问:《通知》适用机构范围要求? 答:《通知》适用对象为境内依法设立的具备国际结算业务能力的银行,包括中资银行、外商独资 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境内分行。农村金融机构(包括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 用社、村镇银行等)宜立足主业、服务"三农",综合考虑其国际结算业务能力、涉外业务量及跨境风险 管理能力,《通知》明确农村金融机构一般不得开展人民币跨境同业融出业务,其他跨境人民币业务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