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调整公租房申请条件和保障方式
Zheng Zhou Ri Bao·2026-02-27 00:50
记者昨日从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大对住房困难群众的保障力度,优化公共 资源配置,该局发布通知,调整市区公租房申请条件和保障方式。 申请条件放宽惠及更多群众 此次公租房申请条件有以下五个方面调整变化。 本市市区户籍住房困难家庭"取得本市市区户籍3年以上"调整为"取得本市市区户籍1年以上"。 非本市市区户籍住房困难家庭"在本市市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且3年内累计24个月以上"调整为"在本 市市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且连续满12个月以上",取消"持有郑州市居住证"。 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申请之日前5年内有房产转移记录的"调整为"申请之日前3年内有房产转移记 录的"。 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购有8万元以上(以车辆购置税发票上计税金额为准)非营运车辆或2辆 (含)以上营运车辆的"调整为"购有15万元以上(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价税合计金额为准)非营运 车辆或2辆(含)以上车辆的"。 "新就业大学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未满3年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和人才引进人员不受户籍 年限、养老保险缴纳时限和年龄限制"调整为"新就业大学生(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未满3年并按 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和人才引进人员不受户籍年限、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