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店名称须与实体门面招牌名称一致
Xin Lang Cai Jing·2026-02-27 07:05
昨天,市场监管总局对外发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和《网络食 品销售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两部新规直指网络餐饮外卖信息不透明、"幽灵 外卖"、网络消费追责难、虚假营销等食品安全顽疾,提出针对性举措。 但现在点一份外卖很简单,要点到"放心外卖",却并不容易。《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 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明确,平台提供者应当要求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网店名称与实体经营门面招牌名 称一致,并要求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其主页面显著位置,持续展示经营资质、实体经营门面、实际经 营地址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且展示的实体经营门面应当与实际情况相符,实际经营地址 应当与经营资质证书载明的经营场所一致。 并且,平台提供者应当要求不提供堂食服务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其主页面显著位置设置"无堂食"标 识,并将上述标识信息同步展示在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列表页面。 近期,"幽灵外卖"成为网络热词,其本质是无资质、无固定场所的不法经营者,通过资质造假、套用许 可、地址虚构等手段,在外卖平台伪装成正规商家营业。 针对此问题,《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