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施行!事关你的医保
Xin Lang Cai Jing·2026-02-27 10:36
据国家医保局消息,《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于2026年4月1日起施行。 《细则》对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个人等的欺诈骗保情形作出明确界定,进一步扎紧医保基金监管制度笼 子,守护群众"救命钱"。 《细则》明确,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通过说服、虚假宣传、减免费用、提供额外财物或服务等方 式,诱使、引导他人冒名或虚假就医、购药的,可以认定为条例规定的"诱导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 购药"情形。 《细则》列明定点医药机构五类将被依法处罚的行为:组织他人利用医保骗保购买药品、医用耗材后非 法收购、销售;将非医药费用纳入医保基金结算;将非定点或暂停医保服务机构的费用纳入结算(急 救、抢救除外);将已结算费用再次结算;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骗取医保基金支出。 来源:国家医保局、光明日报 据国家医保局消息,《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于2026年4月1日起施行。 《细则》对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个人等的欺诈骗保情形作出明确界定,进一步扎紧医保基金监管制度笼 子,守护群众"救命钱"。 《细则》明确,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通过说服、虚假宣传、减免费用、提供额外财物或服务等方 式,诱使、引导他人冒名或虚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