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对三家保险机构开罚单
Xin Lang Cai Jing·2026-02-27 12:15
其中,华安财险及相关责任人员因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被罚: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报送数据不准确,跨 区域开展业务等。金融监管总局对华安财险警告并罚款386万元,对山东分公司罚款60万元,对福建分公司罚款35万元。同时,对袁秀 奇等13人警告并罚款共计84万元。 阳光保险集团及相关责任人员因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被罚:关联交易管理不到位,偿付能力报告数据不准确等。金融监管总局对阳光 保险集团罚款140万元,对张艳秋、张秀美警告并罚款共计18万元。 (来源:财闻) 金融监管总局对华安财险警告并罚款386万元,对山东分公司罚款60万元,对福建分公司罚款35万元。 2月27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华安财险、阳光保险集团、永诚保险资管及相关责任人员被处罚。 | 序号 | 当事人 | 主要违法违规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 | | --- | --- | --- | --- | --- | | | 名称 | 行为 | | 机关 | | 1 | 华安财产保 | | 对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警告并罚款386万元,对山 | | | | | | 东分公司罚款60万元,对福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