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合科技:关于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证券日报网讯 2月27日,鸿合科技发布公告称,根据相关规定,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超过三个月的,董 事长应当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并在代行后的六个月内完成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作。为保证公司董事会 规范运作,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由公司董事长姚瑞波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聘任新的董 事会秘书。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选聘工作。 (编辑 任世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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