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 | 三人用练功钞调包赃款,“黑吃黑”涉两罪获刑
Xin Lang Cai Jing·2026-02-28 02:45
次日,又有一笔5万余元的诈骗赃款转入吴某账户。坤仔按照计划携带练功钞与吴某接头,小邹则驾车 在附近接应。 因账户取款受限,吴某在银行柜台仅取出4万元现金。随后,他以上厕所为名,用练功钞调换其中2万元 真钞,并将调包后的现金交给在银行外等候的上家A先生(另案处理)。 由于账户内仍有余额未能取出,吴某与A先生遂前往另一银行。途中,吴某假称身份证遗落在上一家银 行,二人便返回寻找。 随后,在坤仔、小邹等人协助下,吴某摆脱上家A先生的监视,乘小邹的车逃离现场。事后,吴某分别 支付给小邹1000元、坤仔800元作为报酬。 明知是诈骗赃款,却贪图利益帮忙取现,甚至妄图"黑吃黑"用练功钞调换赃款获利,最终还是难逃法律 制裁。 近日,深圳市罗湖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和盗窃罪的案件,法院依法判处3名 被告人八个月至一年四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调包计"露马脚 2025年5月,吴某经前狱友小邹的介绍,开始用自己的银行卡帮诈骗团伙收款并取现,从中牟利。首笔 49800元诈骗赃款到账后,吴某在取现交给上家时,发现对方并未清点现金。 这一细节让他觉得有机可乘,遂萌生了"黑吃黑"的念头。当晚,吴某便与小邹及另一同伙坤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