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 为参资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6年3月16日,全资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热电公司")对外签署 了相关最高额保证合同。具体签署合同情况如下: 1、热电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按10%的股权比例为宁 波金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通租赁")向上述银行申请的债务最高余额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2,000万元人民币。 2、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有限公司、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公司和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金 远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北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 同》,约定为金通租赁向上述银行申请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最高债务限额为20,000万元人民币。热 电公司对上述《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的最高债务限额按10%的股权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 金额为2,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热电公司为金通租赁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