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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江集团: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5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5-29 09:35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年5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管理,保证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确保公司关联 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 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合规性、必要性和公允 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交易 各方不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规避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 披露义务。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董事、监事(如 有)及高级管理人员; (四)本款 ...
六国化工: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
证券之星· 2025-05-29 09:35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与职权 第二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公司设董事长 1 人, 可设副董事长 1 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和规范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 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 《证券法》")、 董事会成员中设 1 名由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 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 会审议。 第三条 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等 4 个专门委员会(以下统称"各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 责,各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提交董 ...
六国化工: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
证券之星· 2025-05-29 09:35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在年报编制和披露工作中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安徽省证监局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特制定本工 作规程。 第一条 审计委员会应积极履行其责任和义务,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审计 和监督作用,勤勉尽责。 第二条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时间的安排由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年度 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应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交审计报告,并 以书面意见形式记录督促的方式、次数和结果以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确认。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 报表,形成书面意见。 第十二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协调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积 极为审计委员会履行上述职责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审计委员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本工作规程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并解释。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应对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后提交 ...
领益智造: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跟踪评级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5-29 09:35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www.lhratings.com 三、本报告引用的资料主要由该公司或第三方相关主体提供,联合资信 履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义务,但对引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作 任何保证。联合资信合理采信其他专业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但联合资信不 对专业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承担任何责任。 四、本次跟踪评级结果自本报告出具之日起至相应债券到期兑付日有 效;根据跟踪评级的结论,在有效期内评级结果有可能发生变化。联合资信 保留对评级结果予以调整、更新、终止与撤销的权利。 五、本报告所含评级结论和相关分析不构成任何投资或财务建议,并且 不应当被视为购买、出售或持有任何金融产品的推荐意见或保证。 联合〔2025〕3420 号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对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 司主体及其相关债券的信用状况进行跟踪分析和评估,确定维持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维持"领 益转债"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特此公告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评级总监: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七日 信用评级报告 | 2 声 明 一、本报告是联合资信基于评级方法和 ...
双元科技: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5-29 09:35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双 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元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对双元科技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 况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3 年 4 月 复》(证监许可2023803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 1,478.5700 万股,并于 2023 年 6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 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5,914.2700 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4,570.3190 万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343.9510 万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涉及限售股 股东数量为 1 名,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该限售股股东对应 的限售股份数量为 476,644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0.81%,该限售股将于 2025 年 6 ...
塞力医疗: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5-29 09:35
关于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核查意见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塞力斯 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塞力医疗"、"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 (证监许可20172322 号)核准,公司于 2018 年 6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月 5 日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26,853,709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 民币 23.3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625,959,956.79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607,608,016.80 元。 上述资金已于 2018 年 6 月 5 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于 2018 年 6 月 5 日出具的众环验字(2018)010040 号验资报告审 验。 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 ...
方大特钢: 国浩律师(南昌)事务所关于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5-29 09:35
国浩律师(南昌)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编号:赣国浩律(专)字2025049 号 致: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南昌)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特钢"或"公司")的委托,就方大特钢 2024 年年度利润 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以下简称"本次差异化分红")相 关法律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南昌)事务所是经江西省司法厅依法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本 所有权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的全部律师业务。 国浩律师(南昌)事务所 关于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分红事项之 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除非本法律意见书中另有规定,否则本法律意见书中所用之术语和表达词句 应与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所用之词句含义相同。 本所律师声明: 的、完整的、有效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者口头证言,其中提供的材料为 副本或复印件的,保证正本与副本、原件与复印件一致,所有文件上的签字、签 国浩律师(南昌)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章和图章均为真实的,且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披 露并无任何隐瞒、虚假或遗漏之处。 有效 ...
铁建重工: 《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5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5-29 09:35
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二○二四年一月二十九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九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修订 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完善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推动公 司高质量发展,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 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 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 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 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 称上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 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 ...
铁建重工: 《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条文对照表
证券之星· 2025-05-29 09:35
《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条文对照表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七条 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依法行使下列 第七条 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股东会授权依法行 职权: 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一)召集股东大会股东会,并向股东大会股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会报告工作;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二)执行股东大会股东会的决议;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 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 (四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 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案; (七)决定因《公司章程》第二十六条第(三) (五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 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 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公司股份的事项; (七)决定因《公司章程》第二十六条第(三) (八)拟订公司重大收购、除《公司章程》第二 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 十六条第(三)项、第(五 ...
锦泓集团: 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9 09:35
证券代码:603518 证券简称:锦泓集团 公告编号:2025-039 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1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5 年 2 月 27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 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4.10 元/股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69,500 股。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 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85)、《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注销该部分股票。 同时,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