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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盛电气: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19 08:22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 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 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并结合《久盛电气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相关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自行审慎判断应当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管理规定》《创业 板上市规则》及《规范运作》等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 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接受深交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 管。 ...
久盛电气: 子公司管理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19 08:22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所属子公司的有效管理和控制,确保子公司规范运作和依法经营,提高公司整体 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最大程度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根据公司总体发展战略规划、产业结构 调整及业务发展需要而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公 司: (一)全资子公司,是指公司投资且在该子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为 100%; (二)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超过 50%的股份,或能够 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 司或其他主体。 本制度所称"参股子公司",是指除以上范围外,公司持股的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依据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通过向子公司委派 ...
久盛电气: 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19 08:22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期报告及重 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的管理,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 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以及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 他相关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尚未以合法方式公开的、所有对公司股票交 易价格可能产生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财务数据、需 要报批的重大事项等。 第四条 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对外报送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是公 司对外报送信息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公司对外报送信息的管理工作。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对外报送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公司对外 报送信息应当经董事会秘书审核批准。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有关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 审核和披露流程。 第六条 公司的董事、高 ...
久盛电气: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19 08:22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秘书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和个 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 传送的文件、音像及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秘书 同意后,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除董事会秘书外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非经董事会的书面授权并 遵守《上市规则》及本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得对外发布任何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都应做 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 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 《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 ...
久盛电气: 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19 08:22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 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垫 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 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为大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 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资金。 第四条 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适用本制度,公司大股东及 关联方与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 防范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原则 第五条 公司与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应当严格 限制占用公司资金。公司不得以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预付 投资款等方式将资金、资产和资源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第六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不得以下列方式占用公司 资金: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公司法》《证券 ...
久盛电气: 总经理工作规则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19 08:22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总经理的职责,保障总经理高效、协调、规范地行使职权,保障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久盛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贯彻落实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生 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和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免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设置副总经理四名。公司总经理由 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 解聘。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副总经理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对总经理负责。 公司非独立董事可受聘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但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 ...
久盛电气: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19 08:22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内部 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和有效管理,确保公司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 响的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及《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在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证 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信 息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单位(以下简称"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及时将有关 重大信息通过董事会秘书向董事长、董事会报告的信息传递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公司各子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 (三)公司派驻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或审计委员会委员)和高级管理人 员; (四)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 ...
久盛电气: 公司章程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19 08:22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零二五年六月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 司 章程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条 为维护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由原 湖州久盛电气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的方式发起设立,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 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5007613310584。 第三条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41.2353 万股,于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JIUSHENG ELECTRIC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湖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凤路 1000 号,邮政编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2,630.9174 万元。 ...
久盛电气: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19 08:22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及内部控 制报告的行为。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 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请、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 "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 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前聘请会计师事 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建议,审核 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不应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影响。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条件 第五条 公司应当选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 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和数量记录,并满足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控制制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 ...
久盛电气: 关联交易规则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19 08:22
圳证劵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久盛 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规则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 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有关规范关联交易行为的规定,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 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 第四条 关联交易活动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公正、 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原则上不能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 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定价受到限制的关联交易,应通过合同明确有关成本和利润 的标准;公司应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