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胜微: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30 17:06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保证关联 交易的公平合理,维护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现行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江苏卓胜微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不论是否 收受价款。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 直接或间接地控制本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 由前项所述主体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 本制度第五条所列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 ...
卓胜微: 投资者关系工作管理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30 17:06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投资者关系的管理,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以及《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 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 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 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 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 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 ...
卓胜微: 财务资助内部控制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30 17:06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确保公 司稳健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 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形除外: 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 原则。 第四条 公司不得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 ) 规定的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 第五条 公司的关联参股公司(不包括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控制的主体) 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的,公司可以向该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但应当经全体非关联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的三分之二 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提交 ...
卓胜微: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核意见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30 17:06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简称"《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我们对拟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 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对董事候 选人的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等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 近五日涨跌:4.24% 市盈率:36.61倍 特此公告。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 相关ETF 消费电子ETF (产品代码:159732) ★ 跟踪:国证消费电子主题指数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叶世芬先生具备《规 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的任职资格等条件要求。上述候选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
卓胜微: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30 17:06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并参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特制定 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和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根据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 《公司章 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除另有规定外,各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组成: (一)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二)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 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三)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的组成: (一)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二)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 由 ...
卓胜微: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30 17:06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做好 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创业板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 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 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 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涉及 公司的内幕信息和信息披露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或载体等涉及内幕信息和信息披露 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同意(并视重要程度呈报董事会审核),方可对外报道、 传送。 第四条 公司 ...
卓胜微: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30 17:06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下 同)会计师事务所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 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基本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应当遵 照本制度执行。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比照 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 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三)熟悉国家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
卓胜微: 证券投资、期货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30 17:06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的证券投资、期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 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本制度所称期货交易是指以期货合约或者标准化期权合约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 本制度所称衍生品,是指期货交易以外的,以互换合约、远期合约和非标准化期权合约及其组合 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期货与衍生品的基础资产既可以是证券、指数、利率、汇率、货币、商品等 标的,也可以是上述标的的组合。 第三条 公司从事证券投资、期货与衍生品交易适用本制度,但下列情形除外: 货与衍生品交易行为,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保证公司资金、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司及股东 利益,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 规、业务规则以及《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固定收益 ...
卓胜微: 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30 17:06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根据 第五条 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应当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和交易条件进行,并依法 通过各自的决策机构按照法定程序审议通过,不得通过关联交易输送利益或规避税收。 第六条 公司依法确定子公司章程的主要条款,公司提名或委派的董事应当占子公司董事会(不 设董事会的,为董事,下同)成员的多数,以保证公司对子公司能够实现控制。 第二章 重大事项批准和备案制度 第七条 子公司发展计划及预算、借款、从事证券及金融衍生品投资、签订重大合同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7.1.1 条规定的交易事项等事项,公司提名的董事、监事或高级 管理人员必须事先报告公司证券投资部。公司应当根据公司相应事项的决策权限,提交公司相应的 决策机构批准。公司批准后,由子公司按照法定程序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单一股东的,为股东决 定,下同)进行审议,公司授权的股东代表或提名的董事必须按照公司的批准意见进行表决。 第八条 子公司召开股东会和董事会的议事规则、通知方式等应符合《公司法》及子公司章程 规定。股东会和董 ...
卓胜微: 内部审计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30 17:06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 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 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 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五条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的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事 项进行监督检查。内部审计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部审计机构在对公司 业务活动、风险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