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阳智能: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长 1 名。 董事可以由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组织、董事行为及操作规则,充分发挥董事会的作用, 督促董事正确履行其权利和义务,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作为董事及董事会 运作的行为准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受股东大会的委托,负责经营和管理 公司的法人财产。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在《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 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1、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其具体职责 另行规定。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