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阳智能: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对外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有效、合理地使用资金, 使资金的时间价值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 公司持有其 50%以上的股份,或者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当选,或者 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 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 资或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或进行以股票、利率、汇率和商品为基 础的期货、期权、权证等衍生产品投资活动。 第四条 公司在建立和实施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中,至少应当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