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华微: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的风险处置预案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 的风险处置预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成都华微电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在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电财 务")存款的风险,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5条——交易与关联交易》《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业务往来的通知》(证监发〔2022〕48号) 的规定,维护资金安全,特制定本风险处置预案。 第二章 风险处置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二条 公司存款风险处置预案负责人为公司总会计师, 风险处置预案具体实施部门为公司财务部。 同控制和化解风险; 2. 督促中电财务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关注中电财务经 营情况,做到信息监控到位,风险防范有效; 3. 评估中电财务的业务与财务风险,出具风险评估报 告,报总会计师审阅后,提请董事会审议。 4. 加强风险监测,从成员单位或监管部门等渠道多方 位获取信息,对存款风险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并采取果断 措施,防止风险扩散和蔓延。 第三条 公司财务部作为风险处置预案具体实施部门, 应密切关注中电财务日常经营情况,一旦发现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