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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机场: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000089SACL(000089)2024-01-29 11:53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B 座 11 楼 电话:0755-88286488 传真:0755-88286499 邮编:518026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编号: 06G20240002-00002 致: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星期一)召开。北京德恒(深 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德恒")受公司委托,指派宁昱彤律师、李金玲律 师(以下简称"德恒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 东大会规则》")、《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