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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富润: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600070Zhejiang Furun(600070)2024-09-25 13:26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本规则 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 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等工作。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 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