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梅林:上海梅林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该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黄继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田仁灿:__________________ 郭 林:___________________ 洪 亮:__________________ 作为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版)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现就公司2023年11月2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银蕨农场有限公司2024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子公司银蕨农场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 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及投资需求的前提下,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有利于 防范和降低外汇汇率和利率的波动对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