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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梅林:上海梅林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600073SMAC(600073)2023-12-27 08:26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 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 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 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 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 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三条 公司设四名独立董事,其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以及实际需要增加独立董事的 ...